5月20日,在吴中区的新城金郡小区,一位家政保洁员在擦外窗玻璃时,不慎从5楼坠下,摔成重伤。一下子,家政人员的安全问题引来众人的关注。而病房外,家属还面临着更为头疼的一个问题,由于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意外伤害险,接下来治疗所需的费用从哪里来?又该由谁对此事负责?这都让他们不知所措。
事实上,目前市场上的家政公司大多充当“中介”角色,家政人员绝大部分都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购买意外险的意识也不强。那么,一旦意外发生,这些“不签约”的家政人员该怎么办?
事件回顾:保洁员擦窗户从五楼坠下
昨天,记者在苏州大学附属瑞华医院ICU病房外,见到了出事的保洁员马阿姨的家属。马阿姨今年54岁,老家安徽,和老伴一起在苏州做了五六年的保洁员。据知情人介绍,出事当天,相熟的老乡通过家政公司接到了一份上门保洁的活,公司要求找3—4位保洁员,于是老乡叫上马阿姨和老伴一起去新城金郡小区,为一户五楼的居民家做保洁。在擦洗外窗玻璃时,马阿姨骑坐在窗台上,一不小心从五楼摔下去,倒在楼下的草坪上,被紧急送进医院抢救。经过医生诊断,马阿姨全身多处骨折,血气胸,肺、肝、脾、肾均有挫伤,出现失血性休克,病情十分严重。截至目前,马阿姨还没有脱离危险。
回忆事发时的情形,家人说现场没有任何安全措施。“一般,我们擦窗户时就靠自己注意安全,根本不系安全带,也没旁人帮忙照看。”马阿姨的儿子也干家政保洁一行,常与父母一起干活。他说,很多老乡都做家政保洁,通常是从家政或保洁公司接活,根本不需要上岗培训,也没有配发安全设备。
站在病房外,一家人发愁接下来该怎么办?马阿姨的儿子告诉记者,父母当保洁员,基本上属于“散兵游勇”,根本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意外保险,如今出了事情,都不知道该找谁负责。
家政人员:有活就干,没听说要签合同
不签劳动合同,在家政人员中是否普遍?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几位家政行业的从业人员。
在干将西路的一家家政公司里,几个阿姨正在等活。问起有没有与家政公司签劳动合同,阿姨们都摇头,“我们在这里登记一下,有活了,老板会通知我们,不需要签合同。”其中一位从盐城来的阿姨告诉记者,她在好几家家政公司都登记了,哪家有活她就去哪家,有相熟的老乡也会互相介绍活干。至于为什么不签合同,阿姨们说根本没听说做家政还要签劳动合同。
没有签劳动合同,一旦工作中出了意外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阿姨们倒是信心十足,“家政保洁能有多少危险性,只要擦窗玻璃的时候当心就行了。”听说有保洁员从五楼坠下的事,一位阿姨叹气,“万一真出了事情,只能自认倒霉。”
在园区的一家家政公司,一位正在填写表格的阿姨也说从来没签过劳动合同。至于原因,她从收入的多少上来考虑。“签合同就得交社保,自己需要承担一部分钱,还要接受公司管理,不如我自己拿这一部分钱,来去又自由。”这位阿姨说,现在这种不签合同的方式,不会出现公司拖欠工资或扣工资的情况,对于她这样的打工者来说比较划算。
采访中,有些家政人员提到了购买意外保险一事。不过,接受采访的家政人员中,有半数人认为,购买保险没有多大必要。
家政公司:充当“中介”,负责牵线搭桥
家政人员对于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十分热衷,那么家政公司的态度又如何?
记者以为亲戚找工作为由,走访了市区的几家家政公司。在干将西路上,三家开在居民小区外的家政公司规模都不大,问起当家政人员需不需签劳动合同,每家都说不需要。第一家的老板说,想做家政保洁员,登记就行,按每小时30元结算工资,不用培训,没有特殊要求,只要肯吃苦肯干活就行,随时都可以上岗。“我负责介绍工作,收一部分中介费。”老板甚至没有关照一句与安全有关的话。第二家的老板说法与第一家差不多,应聘者只要带上身份证登记即可。
第三家对于家政人员的人身安全比较关注。“我们只帮忙牵线搭桥,但是上岗前会关照阿姨和雇主,高楼的外窗玻璃不擦,高处打扫时需要有人看护。”这位女老板表示,目前的家政公司基本上都是“中介”,不和家政人员签劳动合同,但会要求家政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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