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说天下
《包头日报》(2015年10月20日) 06版
请家政扫教室不利孩子成长 □张立美 11日,长沙市岳麓区某小学一年级家长刘晴(化名)称,在自己孩子班上,家长们专门请来家政公司,每周五放学时到孩子学校帮忙打扫卫生。 当下,孩子是家长捧在手心的宝。孩子在家里很少帮助父母洗碗、扫地,从小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家长不忍心不在家干活的孩子在学校打扫卫生。另外,有的家长在应试教育体制理念指引下,认为孩子在学校打扫卫生是浪费时间,会耽误文化课学习。家长请家政帮忙,可以帮孩子节省学习时间。我们理解家长疼爱孩子的心情,但这种做法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除了家庭生活之外,还要面对社会,必须学会社会规则和生活技能。技能是从无到有、从不会到会。家长请人帮孩子搞卫生,直接剥夺了孩子学习技能的机会。这会使孩子缺乏动手能力,导致孩子养成依赖性,面对困难的时候,只会想到父母,不利于孩子的独立性和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更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今年8月,教育部联合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笔者认为,要强化中小学劳动教育应当从让学生做班级卫生开始。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加强劳动教育只能是一句空谈。学校和老师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劝说、引导家长放手,给孩子成长机会,帮助孩子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锻炼孩子的生活技能和劳动精神。 强扣“孝顺金”不如发放“孝敬奖” □张西流 重阳节将至,我们该如何用行动关爱老人呢?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一家民营公司自2012年起设立孝顺金,即公司从员工月薪中扣除10%或5%作为孝顺金直接打入员工父母账户。此外,公司还根据员工工作年限给予额外补贴。 不可否认,这家企业设立“孝顺金”,督促员工向父母尽孝,释放出了弘扬孝文化的善意,这也是企业文化的一种表现方式。可给父母“孝顺金”应凭员工自愿,企业采取扣工资的强制手段将“孝顺金”同员工的工资捆绑在一起,有越俎代庖之嫌。这种做法不仅有点不近人情,而且侵犯了员工自由支配工资的个人权利。长此以往,可能会导致部分员工对企业、对尽孝产生抵触情绪,反而背离了“孝顺金”的初衷。 其实督促员工有很多方法。湖北省咸宁市一家企业老板拿出30万元“敬老红包”,按照进公司的年限,每年增长200元,让员工拿回家孝敬父母,如果发现员工没有送到位,将会开除员工。成都一家公司,在不克扣员工工资的情况下,给工作表现好的员工每月发1000元的“孝敬父母奖”,而且直接寄给获奖员工的父母。企业这种新颖的奖励方式不仅给员工的父母带来了惊喜,而且激发员工的精神动力和工作热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种奖励方式,不如说是一种企业感恩文化。这种感恩文化体现“忠孝两全”——既让员工向父母尽了孝道,又提高了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因此,笔者认为,企业强扣“孝顺金”,不如给员工发放“孝敬奖”,以此打造企业的感恩文化。企业的感恩文化,不单单是企业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和福利待遇,更多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尊重程度。 义乌灵鸥家政服务公司:专门提供家政、月子护理、育婴师、保姆、专业陪护、服侍老人、医院护理、钟点工、家庭公司保洁、搬家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