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卡上还剩有服务时间
却被要求先充值才能消费
经调解,商家继续提供家政服务
2014年9月,家住市城区的王女士在一家政服务公司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家政服务卡。按照约定,家政公司向王女士提供50个小时的服务。近日,王女士拿着还剩30个小时未使用的消费卡要求消费时,商家却告知其必须再充值才能继续消费。“还有30个小时的服务时间,为何强制要求我先充值才能继续消费?”王女士认为该家政公司的要求不合理,遂投诉至市消委会。
接到投诉后,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调查后认为,在家政服务卡还有剩余服务时间的前提下,商家单方面要求消费者充值消费系商家违约。经调解,商家承诺按约定继续为消费者提供家政服务。
(记者 刘琪) 义乌灵鸥家政服务公司:专门提供家政、月子护理、育婴师、保姆、专业陪护、服侍老人、医院护理、钟点工、家庭公司保洁、搬家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