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醒:要查看经营资质签订服务协议
记者 朱俊阳
本报讯 春节前,家政服务进入需求旺季,但随之出现的家政纠纷也不断增多,主要集中体现在家政公司服务质量不一,无资质的“野”家政遍地开花,出现问题后消费者投诉无门。工商部门提示,家政市场进入旺季,市民选择家政服务时,要先看家政公司的资质,在与相关家政公司确立雇佣关系前,要签订家政服务协议,为自己保留维权依据。
近日,市民张女士在一家名为保洁的家政公司办理了一张价值300元的服务卡。家政公司介绍,办理服务卡可以享受各类家政上门服务,年前使用可以享受和平时一样的优惠价格,不会涨价。可张女士在预约时并不像家政公司介绍的那样,打几次电话预约,但都没有预约成功,最后张女士多付了50元服务费,才预约到服务人员。
市民周先生因为轻信“野”家政吃了哑巴亏。一位上门清洗油烟机的家政人员和周先生谈好以200元的价格清洗油烟机。可洗到一半,家政人员告诉周先生他家的油烟机长时间没有清洗,所有需要更换滤网,每个150元,周先生觉得价格还可以接受便同意更换。但后来,周先生了解到,滤网可以清洗,而且不会影响抽油烟机的正常工作,且一个新滤网的市场价格不过几十元。他发觉上当了,便想再找那个家政人员,哪知服务电话不能接通了。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年底的家政市场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不规范的家政公司以提供“免费服务”吸引消费者购买数百元的服务卡,之后便降低服务质量、拖延上门时间、减少服务次数,且服务人员服务态度恶劣;还有一些不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对刚入行人员不培训便送到雇主家,出了问题又不承担责任,导致个别家政人员服务一次或几次后便“失踪”,使得消费者投诉无门。
为此,青山区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选择家政服务时要看家政服务公司是否具有经营资质,不要选择没有资质的“野家政”,确定提供服务前,要认真签订家政服务协议,以书面形式进行预订,明确服务时间、地点、价格、项目、标准。消费者在签订协议时需问清家政服务公司是否为其服务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免出现意外事故后不好解决。如果,消费者在不签订家政服务协议便预交定金、押金,一旦发生纠纷,应首先与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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