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贾某某

公诉人

庭审现场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作为一个钟点工,不安分守己的好好工作,反而见财起意,逾越了法律的底线。
被告人贾某某是一名钟点工,在打扫卫生时见财起意,将雇主手拎包内的一条金项链和一条金手链盗走,总价值11413元。12月3日,彰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贾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彰武县法院官方微博运用新浪法院频道提供的视频直播技术对该案件审理过程进行了全程直播。社会公众可通过新浪微博、新浪法院频道在线即时观看。这是彰武县法院首次通过视频直播公开审理案件。庭审直播受到了广大网友的高度关注,截止发稿前,该案庭审视频播放量高达46620次。
案情简介
2015年10 月1日9时许,被告人贾某某利用到彰武县彰武镇西环路51-8号楼1-5-1白某家打扫卫生之机,将白某存放在自家南侧卧室衣柜中手拎包内的一条金项链和一条金手链盗走。经鉴定,贾某某盗窃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6275元,金手链价值人民币5138元,总价值11413元。
法院当庭宣判
彰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查明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一致,被告人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案发后,贾某某将赃物全部返回给失主,当庭自愿认罪,并全额缴纳罚金,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67条3款、第52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贾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天后也曾遭保姆行窃?
无独有偶,昨日有网友爆料称,王菲的家里曾经雇过一个保姆,但该保姆并没有尽心尽力的为王菲家里人服务,反而是趁着王菲外出的时候,勾结外人将家里的东西偷光了。报道的原话用上了“搬家”这个词汇,可以想象当时的场景。不过等王菲回来后,在经过调查发现是小保姆所为,王菲却对警方说小姑娘还小,应该给她一次改过的机会,并没有追究小保姆的法律责任。
据悉,该名保姆是王菲家中专门负责饮食的家政阿姨,工作两年以来,凭借一手好厨艺征服她的胃,只是没想到后来竟勾结外人行窃。但目前此事尚未得到王菲证实。
法官提醒
钟点工盗窃雇主家钱财的案件已经多次发生,这不仅源于目前钟点工素质良莠不齐,也与雇主疏于防范有关。类似的偷盗案件往往涉案数额不大、举证困难,致使见钱眼开的钟点工存在“如此偷盗不容易被发现”的侥幸心理,因而雇主做好防范工作十分必要。为了避免此类“内盗”情况发生,建议在雇佣钟点工时,务必选择正规、信誉好的家政公司,对长期雇佣的人员,还应通过合法程序获取相关人员的信息,切实避免“引狼入室”。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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