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江苏网3月13日讯 家住徐州市民富园的王女士,因为工作原因自己没有时间照顾其母亲,2012年6月,王女士就通过家政服务部,找了一位保姆照顾老人及做家务。2012年12月5日上午,王女士突然接到保姆打来电话,称自己的母亲摔倒了。后经医院抢救,老人于2014年12月7日不幸死亡。
王女士认为,保姆没有尽到照顾老人的义务,家政公司从中收取了相关费用,也应负连带责任。2015年3月12日,王女士将保姆和家政服务部告上法庭。 2012年12月5日上午,王女士突然接到保姆打来电话,称自己的母亲摔倒了。后经医院诊断,王女士的母亲开放性颅脑损伤,最终经过长达2年的治疗,2014年12月7日不幸死亡。王女士认为,保姆没有尽到照顾老人的义务,家政公司从中收取了相关费用,也应负连带责任。
当事保姆张女士并没有出庭,大普家政的负责人李先生出庭答辩。李先生认为,老人摔伤后,保姆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并将老人送往医院抢救,保姆和家政公司并没有责任。由于另一被告,保姆张女士没有到庭,法院将作进一步调查后,择日进行宣判。 义乌灵鸥家政服务公司:专门提供家政、月子护理、育婴师、保姆、专业陪护、服侍老人、医院护理、钟点工、家庭公司保洁、搬家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