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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3日讯(记者 张汝树) 商务部2012年第11号《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2月1日实施起,已有月余。3日,记者调查淄博多家家政公司发现,目前,虽然不少家政公司已经开始将各项服务项目明码标价,并制作了价目表摆放在店内明显位置,但仍有部分家政公司只是在网站上公布了标价,未按要求执行《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新实施的《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家庭服务机构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
在张店人民东路的一家家政公司里记者看到,该公司的家政人员工资标准、费用标准价目表已经重新制作,挂在了墙上。据工作人员介绍,原来的时候,公司只悬挂了月嫂价目表,而现在除了月嫂价格外,还标明了家务服务、幼儿看护、厨嫂、定期保洁等工资标准和家政服务费用标准,对单位用工和个人用工的费用标准进行了划分。
“家政公司将各收费项目明码标价,摆放在店内明显位置,这将有利于消费者了解真实而详细的收费情况,杜绝乱收费、中途加价等现象发生,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该家政公司负责人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新规实施月余,虽然不少家政公司已按要求执行新规,但仍有部分公司对相关具体价目表未予店内公示,只张贴在了网上。
张店金晶大道某家政公司的服务项目是育婴和月嫂,该公司服务项目的价格仅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如果有人来咨询价格,我们会详细介绍,顾客也可以上网站查看。”该公司经理说,至于新规的要求,他则表示并没有收到相关通知。
张店柳泉路上的一家政公司也是类似的情况,各类服务收费仅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张店区商务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没有按规定执行的家政公司,执法大队会根据情况,给予口头通知或者责令整改。据大队工作人员介绍,可能是因为新规刚实行不久,才会出现部分店面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他们会根据群众举报和日常检查情况,及时整改那些未按新规执行的公司。 义乌灵鸥家政服务公司:专门提供家政、月子护理、育婴师、保姆、专业陪护、服侍老人、医院护理、钟点工、家庭公司保洁、搬家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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