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全市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全市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和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实现制度全覆盖,老年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保障有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初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新格局;老年人生活救助体系不断健全,贫困老年群体得到多样化扶助;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较快发展,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权益得到较好保障;广大老年群众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和公益活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2001—2010年的10年间,我市老年人口年均递增率达4.4%,是同期总人口年均递增率的5倍多。2010年,全市60岁以上人口11.00万,占总人口74.01万的14.86%。“十二五”时期,更是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期,到2015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总人口的17.68%。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矛盾相交织,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急剧增加。
“十二五”时期,既是我市加快城市化进程、提前八年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四个之城”的重要时期,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利用当前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利时机,着力解决老龄工作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物质、精神、服务、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打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基础。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工作方针,实施积极的老龄化战略,正确处理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大力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健康支持体系、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和老龄工作体系建设,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工作目标,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确保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1.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确立老龄事业在改革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加强政策指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
3.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巩固家庭养老地位,注重家庭道德建设,使家庭成员自觉履行赡养义务,缓解空巢化矛盾。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大力推动以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的养老服务社会化,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4.统筹协调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注重城乡协调发展,资源配置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倾斜。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创造性,因地制宜地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5.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广泛开展孝亲敬老道德教育,加强老龄法制工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动力和保证。
(三)总体目标
综合考虑我市“十二五”期间人口老龄化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发展机制;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体系建立,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社会敬老爱老氛围更加浓厚,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年人权益得到更好保护,广大老年人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老年社会管理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组织体系基本完善。
四、主要任务
(一)老年社会保障
1.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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