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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林业局\ 柴河林业局\绥林林业局敬老中心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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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林业局敬老中心事迹简介
一、敬老中心概况
绥阳林业局敬老中心兴建于2008年5月,于2009年8月正式成立,是森工林区首家成立的敬老机构。总投资700万元,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绿地3000平方米。共有床位100张,可入住老人100人。室内设有普通双人间、四人间、双人标准间、套房高间等各种档次的房间,房间、楼道、卫生间和浴室等都配有扶手等无障碍设施,公共区域设有明显标志。厨房、餐厅、医务室、活动室及彩电、洗衣机、热水器、监控器、呼叫器等设施和用品应有尽有。室外活动场所2000平方米,设有凉亭、绿地、绿化树、室外健身器械、门球场等。收养“三无”老人、“五保”老人、老退伍军人、自费老人;负责人郭正平,
服务人员25人。取得荣誉:2010年度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2010年度绥阳林业局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二、敬老中心管理情况
我们坚持把建一流敬老中心作为一项爱心工程来抓,始终秉持“用最优质的服务,让老年人更幸福”的理念,把加强管理和服务放在工作首位,全力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供养服务,使敬老中心成为了老年人安享晚年的幸福乐园。
(一)高度重视,加大投入,精心抓好敬老中心工作
局党委、林业局十分重视敬老中心工作,将其作为民政工作的重点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民政部门具体落实,并在人员、资金等各方面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精心选人,配备坚强的管理队伍。严格考察、精心选拔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热爱敬老事业的干部配备到敬老中心班子中。每位工作人员都经由劳动、企管、纪检等部门组成的聘用领导小组反复筛选,经过严格考试聘用。
二是加大投入,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将敬老中心确定为局属收费经营性事业单位,所收费用自收自支。但因考虑到林区老人收入较低,对敬老中心确定的收费标准也较低,敬老中心收不抵支问题十分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林业局不断加大投入,在持续加强敬老中心硬件、软件建设的同时,局每年为敬老中心补贴取暖费、电费、房屋及设备折旧费等各种费用30余万元。为入住敬老中心的“三无人员”每人每月给予补贴500元。林业地区慈善会每年春节前夕对全院老人发放节日慰问金,为敬老中心的顺利运营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是定期检查,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组成由主管局长任组长,民政、卫生防疫、机电安全、消防、财务、审计等各部门参加的检查组,对敬老中心实行月检查,月考评,强化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优化提高敬老中心管理水平。
(二)强化培训,落实责任,全力提升供养水平
在敬老中心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老年人心理、身体等方面的特殊性对工作责任、服务水平提出的高层次要求,把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作为强化敬老中心管理的重点来抓。
一是合理配备人员。按照实际需要,科学设置岗位,敬老中心共设院长、副院长各1名,财务管理人员2名(兼职保洁员)、保健医1名、护理员17人,食堂3人,门卫兼后勤2人。另外聘用2名助理社工师从事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建立了日常定期培训与轮训有机结合的培训机制,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老年人营养膳食、医疗保健、康复养生等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知识。积极选派人员到先进养老机构参观学习,提高服务技能。每周组织护理员、食堂工作人员召开业务交流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落实岗位职责。制定了《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医务人员岗位职责》、《炊事员岗位职责》、《护工岗位职责》、《门卫岗位职责》等十余项岗位职责,对每个岗位的职责范围、工作规范、具体任务都进行了完善界定,做到了按岗定责,责到人头,为优化服务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保证敬老中心规范运转
坚持用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去管好人、管好事,提高了敬老中心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和会议制度、卫生保健制度、预防救治方案、紧急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食堂管理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值班制度、治安管理制度、院民互助制度等院务、财务、伙食、生产、文体、卫生、安全、护理、请销假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了管理制度对供养工作的全覆盖。
义乌灵鸥家政服务公司:专门提供家政、月子护理、育婴师、保姆、专业陪护、服侍老人、医院护理、钟点工、家庭公司保洁、搬家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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