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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促进消费增长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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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目标,在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商贸流通扩大消费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5〕29号)的基础上,现提出2015年促进消费若干措施如下: 一、促进网络消费 (一)积极培育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对将总部设在山西境内的、新增加的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年网络零售额超过1亿元〔含〕以上),经商务等主管部门认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与“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不重复奖励)。 (二)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在全省选择8个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每个县给予1850万元的财政支持。发挥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网络优势,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消费。重点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开展电商培训,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主渠道。 (三)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 对2015年网上零售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新纳统并经统计部门认定的限额以上网络零售企业,划分区间并按奖励系数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资金上限为100万元。对已纳入统计、在2015年度网上零售额增速高于(含)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平均增速3倍的限额以上网络零售企业,划分区间并按奖励系数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资金上限为100万元(奖励额度见附件2)。 (四)支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组织500家外贸企业免费入驻诚商网和敦煌网,加大宣传推广,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广告宣传、网络营销等发生的费用,给予70%的补贴。 二、引导绿色消费 (五)倡导绿色低碳消费。 推进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对于单位产品耗能、耗水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企业,给予绿色低碳认证,通过定期举办绿色低碳产品推荐交流会,加大推广力度。对我省生产的节能环保产品,争取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支持流通企业与绿色低碳生产企业对接,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认真总结太原市绿色公交自行车系统的成功经验,并向全省逐步推广。加大政府采购目录中节能环保产品所占比例,对于绿色低碳产品生产企业给予电价、能源价格倾斜照顾。向全社会大力宣传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消费者选择绿色家居、高能效家电和绿色出行,实施阶梯电价、阶梯天然气价,培育低碳生活习惯。在全省创建21个国家绿色示范市场,在商品准入、经营环境、管理应用等方面起到示范效应,给予创建企业每家7.5万元培训和认证经费支持。 (六)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 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减少排放,拉动新车和二手车销售,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及老旧车给予最高1.98万元的补贴。 三、提升服务消费 (七)发展城乡综合服务网点。 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业态配置,支持综合性商业网点建设。引导大型企业承办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对建成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乡镇商贸中心,每个给予30万元的财政补贴。 (八)扩大生活服务业消费。 提升早餐工程建设水平,建设35个中央厨房和1000个早餐示范店。打造特色夜市场、特色商业街区、餐饮聚集区。支持生活服务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订店取、预约上门、社区配送等服务。对全省家政服务人员进行培训,给予资金补助。 四、改善农村消费 (九)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依托山西省投资集团利用9000万财政专项资金开展政府股权投资,支持建设具有检测、预冷、分选、加工、冷藏、配货等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综合性加工配送中心。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通过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及便民店,拓展服务功能,扩大消费渠道。引导大型商贸企业在农村建设网点和配送中心。 (十)完善大晋中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打破行政隶属界限,整合农产品市场资源,“点、线、面”结合,打造高效农产品流通链条,畅通农批对接主渠道。深入开展农超对接,发展社区直供直销模式,推进网上对接平台建设,减少流通环节,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十一)推进农村流通信息化建设。 义乌灵鸥家政服务公司:专门提供家政、月子护理、育婴师、保姆、专业陪护、服侍老人、医院护理、钟点工、家庭公司保洁、搬家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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